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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NC202500071厦门万翔-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 信息时间: 2026-06-10 17:39:12 阅读次数: < img src='/freecms/js/images/ajax-loader.gif'/> 】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 采购项目编号: | XMGAJJ2026C067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
| 项目联系人: | 蔡穆君 |
| 项目联系方式: | 15980800399 |
| 发布时间: | 2026-06-05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6-08 09:00:00 |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6-10 09:03:00 |
| 评审方式: | 最低价格评审法 |
| 采购预算合计(元): | 750000.00 |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为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海防大队、大嶝派出所、凤翔派出所、香山派出所(以下简称:4个所队)食堂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目前采购人日常在食堂就餐职工不少于230人,采购人食堂不对外运营,食堂由采购人自管并采购食材,中标人负责一日四餐及临时接待、节假日、值班备勤加班餐等(详见附件)。 2.请供应商于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将供应商资质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535628520@qq.com,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 3.仅有一家竞价视为流标。 |
| 技术要求: | |
| 商务要求: | |
| 项目备注: | 1.服务期为一年。 2.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若考核不合格,且在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经理,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入场与采购人做好工作沟通及交接工作。 4.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 5.交付时间:要求中标后3个日历日根据采购人通知入驻完毕并提供就餐及后勤保障服务。 6.合同支付方式 6.1付款进度: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 6.2付款要求:每月由中标人提供上月服务发票、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等资料,采购人自接收到完整资料后付款。涉及到处罚的,每个季度末结算时还应提供上季度考核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上个季度服务费用扣除的依据。 7.采购人按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根据其投标报价支付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
| 质保期: | 1年 |
| 交付时间: | 2026-06-12 09:00:00 |
| 交付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
| 供货商: | 贵州群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747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