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XMGAJJ2025A013
采购项目名称:思明区湖里区53所中小学校外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项目(施工)
项目联系人:蔡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0592-5866139
发布时间:2025-07-11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14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2025-07-16 10:03:00
评审方式:最低价格评审法
采购预算合计(元):1712752.00
供应商资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分项内容应为“公路安全设施”),以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相关案例至少一个。须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对思明、湖里区53所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护栏等)进行提升改造。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商务要求:1、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负责经验,须提供合同(应能体现参与人员的名字,若合同未能体现的,应增加经采购单位确认的佐证材料)有效复印件,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质保年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二年,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质保内容:项目内各分项设施在项目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免费更换维修维护。
4、响应维护时间:若成交人所施工内容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原因除外),乙方应于48小时内派员无偿修复。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和付款申请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建设,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和付款申请后,支付至项目实际完成量的80%;项目验收后经专业审核机构审核决算,且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及质保金(合同金额的3%,以保函形式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形式提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结算金额。
6、施工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控制价书的单价×(最终报价/控制价×100%);成交供应商须在不改变成交总报价基础上逐项调整各项工程量清单单价,调整后的报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签约合同附件。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最终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和有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施工费、工程措施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风险费、采购代理费、检测费(含第三方检测)、各项验收费用、扬尘防治费用、人工费、差旅费、赶工费、保修费等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8、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自行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工期、市场价格变动等,并将其纳入总报价中。一旦成交,遗漏项目均视同已含在总价中。
9、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10、质量等级:合格。
11、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单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前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项目备注:其他条款:详见附件。
质保期:2年
交付时间:2025-09-19 00:00:00
交付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供货商:福建锦风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1191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