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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NC202500071厦门万翔-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人防检测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 信息时间: 2025-12-12 08:53:54 阅读次数: < img src='/freecms/js/images/ajax-loader.gif'/> 】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 采购项目编号: | XMGAJJ2025C131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人防检测 |
| 项目联系人: | 苏建盛 |
| 项目联系方式: | 15980820170 |
| 发布时间: | 2025-12-09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2-10 08:00:00 |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2-12 08:00:00 |
| 评审方式: | 最低价格评审法 |
| 采购预算合计(元): | 20769.00 |
| 供应商资质: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人防检测资质。 2、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
| 其他要求: |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思明区洪莲中二路与洪莲路交叉口西南侧。 2、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00平方米,地下人防总建筑面积989平方米,防空地下室防护单元数量1个,甲类防空地下室,核5级常5级防空专业队员掩蔽部。 服务内容: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人防检测。 |
| 技术要求: | |
| 商务要求: | |
| 项目备注: | 二、报价要求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20769.00元(989*21=20769.00元),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超过控制价者为无效标。报价完成后,最低价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提交招标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确定为最终中标人。 2、投标人以本项目过程中满足人防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和配合工作及风险等费用总承包进行报价,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RFJ003-202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等现行标准规范文件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加工图纸开展防护设备检测。 3、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价后,与控制价计算出下浮系数。例如最后中标报价为20000元,则下浮系数=20000/20769=96.30%。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中标人按照参建各方认定的实际工作量报送结算,参照中标下浮比率,并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建设(代建)单位以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结(决)算报告中的金额为准,取得结(决)算报告后,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调整,其最终款项应多还少补。若概算将此次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与其它费用合并批复,则多笔费用合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单项金额,若超出概算批复单项金额,则各项目结算费用按概算批复比例分摊。 2、 本项目通过“厦门公安小额竞价平台”采用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采购。中标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对接联系,完成后续资格审查,商定签订合同。本项目合同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厦门市公安局、代建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人三方共同签订。 3、中标后,中标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若存在弄虚作假,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工期要求:配合采购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支付方式:(1)人防检测完成并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2)余款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或甲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后,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
| 质保期: | 0年 |
| 交付时间: | 2026-03-27 00:00:00 |
| 交付地点: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
| 供货商: | 广西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207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