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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NC202500071厦门万翔- 2026年“厦门禁毒”官方微信、微博运维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 信息时间: 2025-11-10 10:18:47 阅读次数: < img src='/freecms/js/images/ajax-loader.gif'/> 】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 采购项目编号: | XMGAJJ2025C120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厦门禁毒”官方微信、微博运维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方式: | 18050014126 |
| 发布时间: | 2025-10-28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0-29 09:30:00 |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31 09:33:00 |
| 评审方式: | 最低价格评审法 |
| 采购预算合计(元): | 283000.00 |
| 供应商资质: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乙方应当提供新媒体运营的资质许可证照; 3. 应具备政务类新媒体运营经验,至少有服务过2家以上政府或国企单位项目的案例、经验,需提供年服务合同佐证材料; 4.有成熟稳定的公司运营团队,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纸出版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三证中任意一证。应储备有政务类新媒体传播经验的策划人员,能够在新媒体内容创作方面持续稳定输出。 |
| 其他要求: | 1. 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乙方应当提供新媒体运营的资质许可证照; 2. 乙方应具备政务类新媒体运营经验,至少有服务过2家以上政府或国企单位项目的案例、经验,需提供年服务合同佐证材料; 3.有成熟稳定的公司运营团队,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纸出版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三证中任意一证。应储备有政务类新媒体传播经验的策划人员,能够在新媒体内容创作方面持续稳定输出。乙方应具备全媒体运营和执行能力,能够提供近三年由乙方策划、拍摄并且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的作品,次数合计不少于10次。 4. 双方以人员派驻的驻点方式开展合作,乙方应派驻一名具备连续三年以上政务类新媒体运营经验的人员到甲方处驻点工作(为期一年),服务于“厦门禁毒”微信、微博账号原创内容采编。 5.每周能保证发布3-4条微信推文、2-3条微博消息。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每月保证在市级主流媒体发布1-2条禁毒消息。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付款30%,合同签订后240个自然日后支付剩余70%。 7.乙方未能履约的情况,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 |
| 技术要求: | |
| 商务要求: | |
| 项目备注: | |
| 质保期: | 1年 |
| 交付时间: | 2026-01-01 00:00:00 |
| 交付地点: | 厦门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
| 供货商: | 厦门新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 |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258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