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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NC202500071厦门万翔-四楼会议室大屏建设项目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 信息时间: 2025-12-09 09:43:41 阅读次数: < img src='/freecms/js/images/ajax-loader.gif'/> 】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 采购项目编号: | XMGAJJ2025B119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楼会议室大屏建设项目 |
| 项目联系人: | 李警官 |
| 项目联系方式: | 0592-6899637 |
| 发布时间: | 2025-12-01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2-02 11:00:00 |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2-04 11:01:00 |
| 评审方式: | 最低价格评审法 |
| 采购预算合计(元): | 128600.00 |
| 供应商资质: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等方式。 2.供应商须具备2个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
| 其他要求: | 1.安装调试 安装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安装调试人员2名,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低压电工资质。 2.售后服务 免费质保期3年(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应商应每年至少实施1次全面大屏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提交采购人。 3.响应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服务团队和备品、备件库。 质保期内产品发生故障,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响应,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2 小时内修复;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及时与采购人协商并提供相应配置的替代设备,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质保期内如屏体出现重大故障,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及时修复的或未按要求出具巡检报告的,视为违约,由采购人对供应商开具处罚单,罚款1000元(款项缴至采购人指定单位账户)。 供应商没有履行安全职责,采购人视情况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4.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说明:供应商在项目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方式提交,待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6.供应商应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及近六月任一个月的医社保缴交证明,并按附件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佐证材料。合同生效期内,上述人员安全作业责任和保障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
| 技术要求: | |
| 商务要求: | |
| 项目备注: | (一)建设内容: 1.建设高清LED大屏系统(显示面积≥5.06㎡,尺寸≥3m×1.6875m,分辨率≥2400×1350,尺寸以实际施工为准)。 2.项目配套采购发送盒、12进8出视频处理器、智能配电系统等设备,保障大屏信号传输与稳定运行;定制钢架支架结构(含黑色哑光不锈钢包边),及配套的电力电缆、信号线及管材(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见附件) |
| 质保期: | 3年 |
| 交付时间: | 2026-01-15 12:00:00 |
| 交付地点: | 厦门海沧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
| 供货商: | 厦门市易华利电子有限公司 |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127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