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NB0352 厦门新机场、福州机场T2航站楼LED媒体采购项目的更改澄清说明
(招标编号:XM2024-NB0352)
一、内容:
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XM2024-NB0352 厦门新机场、福州机场T2航站楼LED媒体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补充说明:
-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备注:2、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招标文件关于(原件必查)的要求。”改为:“备注:2、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招标文件关于(原件必查)的要求,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无法核查),可不提供原件。”
- 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及项目要求中“*7.1、投标人应提供样品用于样品评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的物理像素密度≥250000点/㎡的产品样品(如技术评分中承诺提供物理像素密度>276676点/㎡的产品,则提供的样品应与承诺一致)。”改为“*7.1、投标人应提供样品用于样品评分:投标人应提供一个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屏体精度:P2.0,物理像素密度≥250000点/㎡)的产品样品(如技术评分中承诺提供物理像素密度>276676点/㎡的产品,则提供的样品应与承诺一致)。”
3、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及项目要求/4、基本参数要求中“2.工控机/播控终端”及“3.播放盒”进行补充说明:工控机/播控终端及播放盒均为给LED显示屏提供信号的终端硬件设备,因LED显示屏单体面积大小、屏体现场安装条件因素,导致对应的信号控制终端配置要求存在不同的情况,因此列出工控机/播控终端和播放盒的两种配置的终端,最终依据方案深化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终端类型和相应数量。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本补充说明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补充说明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luyh@iport.com.cn、fuchenhui@iport.com.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luyh@iport.com.cn、fuchenhui@iport.com.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福建佰翔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一路95号运通中心6楼60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295922505
电子邮件:chenbq@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李先生、卢小姐、熊小姐
电 话:0592-2298136、5732604、5701518、5769394
电子邮件:luyh@iport.com.cn、fuchenhui@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